正文
各教学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我校教师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现就2025年“双师型”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及程序
详见《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集师发〔2022〕8号)(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本人申报:符合认定“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供佐证材料电子版,于6月13日前交所在教学部门审核。
(二)部门审查:教学部门负责审查申报教师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初步意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三天后,6月18日前统一将申报者个人材料、公示情况及《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签字盖章)(附件3)报人事处。
(三)学校认定:人事处汇总推荐名单及佐证材料,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统一颁发“双师型”教师聘书,聘期3年。
联系人及电话:吕娜 0474-8989035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
2.《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3.《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5年6月9日
- 附件【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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