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各教学学院:
为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激发“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凸显办学特色,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集师发〔2025〕91号)精神,现就我校“双师型”教师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聘期为2022年12月—2025年11月的“双师型”教师。(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对“双师型”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所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材料递交
被考核人员将工作总结和符合续聘条件的材料报送至所在教学学院。
(二)教学学院考核
所在教学学院对照《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要求,对教职工进行聘期考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将考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各教学部门将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2)报送人事处备案。
(三)学校审议
人事处汇总各教学学院报送的材料,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相关要求
(一)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结果为合格的,学校续聘为“双师型”教师;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二)各教学学院请于12月1日前将公示情况(纸质版签字盖章)、续聘材料(电子版)和考核结果备案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人事处418,联系人:吕娜。
附件:1.待考核“双师型”教师名单;
2.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考核结果备案表。
集宁师范学院
2025年11月19日
- 附件【待考核“双师型”教师名单.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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