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各教学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健全学校教师分类评价体系,加快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现就2026年“双师型”教师申报认定及聘期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考核范围
(一)申报范围:全校符合申报要求的教师,具体要求详见《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附件1)。
(二)考核范围:全校聘期为2023年7月—2026年6月的“双师型”教师(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条件及程序
认定详见《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
三、时间安排
(一)认定
1.本人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佐证材料,于6月3日前交所在教学部门审核。
2.部门审查:教学学院负责审查申报教师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初步意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6月5日前统一将申报者个人材料(电子版)、公示情况及《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签字盖章)(附件4)报人事处。
3.学校认定:人事处汇总推荐名单及佐证材料,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统一颁发“双师型”教师聘书,聘期3年。
(二)考核
1.个人材料递交:被考核人员于6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符合续聘条件的材料报送至所在教学学院。
2.教学学院考核:所在教学学院对照《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要求,对教职工进行聘期考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将考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6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5)和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备案。
3.学校审议:人事处汇总各教学学院报送的材料,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统一颁发“双师型”教师聘书,聘期3年。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教学部门务必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核教师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结果为合格的,学校续聘为“双师型”教师;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联系人及电话:吕娜 0474-8989035
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
2.聘期考核人员名单;
3.《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4.《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
5.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考核结果备案表。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6年5月29日
- 附件【附件1:《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待考核人员名单.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考核结果备案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集宁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