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不断优化职称结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职称评审推荐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中初级职称推荐名额
中级、初级不限名额推荐。
(二)高级职称推荐名额
1.专兼任教师高级职称比例大于等于44%的学院最多可推荐正高1人、副高1人;高级职称比例小于44%的学院最多可推荐正高1人、副高2人;具体如下表:
部门 | 正高级 指标 | 副高级 指标 | 部门 | 正高级 指标 | 副高级 指标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1 | 2 |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 1 | 1 |
蒙古学学院 | 1 | 2 | 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 | 1 | 1 |
历史文化学院 | 1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2 |
教育科学学院 | 1 | 1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1 | 2 |
外国语学院 | 1 | 2 | 体育与运动学院 | 1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1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 | 2 |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 | 1 | 现代服务学院 | 1 | 2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1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2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1 |
2.符合思政系列申报条件的教辅部门、党政管理部门可单独推荐思政系列高级职称1人;
3.符合《集宁师范学院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职称评聘办法》要求的从事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的教师,可不受推荐职数限制推荐,各学院最多推荐1人,满足评审要求的,进入学校评审环节。
(三)破格推荐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破格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推荐职数限制推荐。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A3纸,一式两份);
3.《集宁师范学院各学院(部门)2026年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量化表》;
4.《集宁师范学院2026年申报职称基本条件审核表》;
5.《集宁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6.继续教育审验卡;
7.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8.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人事处提供);
9.《集宁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填写的业绩材料复印件;
10.《集宁师范学院2026年申报职称基本条件审核表》中填写的业绩材料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12.个人及推荐部门《诚信承诺书》;
13.学院(部门)出具的《申报人员花名册》纸质件、电子版各一份,推荐报告、公示情况各一份,纸质件均需推荐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14.其他有关材料。
(二)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需按上述顺序整理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和《集宁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A3纸打印以外,均为A4纸打印复印,一式一份;
2.学院(部门)出具的推荐报告需写清楚申报情况、推荐程序、量化结果及推荐人员基本情况;
3.《集宁师范学院各学院(部门)2026年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量化表》和《集宁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均填写代表性成果,业绩内容需一致。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集宁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办法》《集宁师范学院职称评审条件》《集宁师范学院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职称评聘暂行办法》及《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成立由学院(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切实履行好职责,严把推荐质量关,做到宁缺毋滥,确保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学院(部门)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组织初评,并按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确定推荐人选,推荐结果、《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和《集宁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均需在部门网站公示5天以上,公示期内不得下线,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兼教学工作人员申报教师系列职称的,需通过教学任务所在学院申报,占学院推荐名额。
(四)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申报材料未通过复审的,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同时,推荐部门不能递补推荐人员。
(五)学校收材料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月16日。
联系人:吕娜 联系电话:0474-8989035
附件:
1.《集宁师范学院各学院(部门)2026年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量化表》;
2.《集宁师范学院2026年申报职称基本条件审核表》;
3.《集宁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4.《集宁师范学院2026年职称推荐人员花名册》;
5.个人诚信承诺书;
6.部门诚信承诺书。
集宁师范学院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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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集宁师范学院2026年申报职称基本条件审核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集宁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集宁师范学院2026年职称推荐人员花名册.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个人诚信承诺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部门诚信承诺书.docx】已下载次
上一条: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