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中心主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2025年暑期消防改造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07-02 14:53

各二级学院、研究院:

因我校网络楼实验室消防改造工程将于2025年7月19日至2027年8月25日进行,为避免施工期间实验室设备、物资及个人财产受损,现就实验室安全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实验室自查工作

1.各学院及研究院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学院对照实验室安全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实验室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场所环境进行自检自查,对实验室内各项危险源做好妥善安排。危险化学品需严格按照要求入库储存;危险废弃物禁止留存于实验室内;各类压力容器(含气瓶)应做好检修与固定,并关闭阀门;其余危险源做好相应防范工作,保障实验室内部安全。

2.消防改造期间,暂停实验室的一切实验工作。

二、设备与物资防护

1. 贵重设备管理

实验室内在册精密仪器、电子设备(如显微镜、离心机、服务器等)需做好防尘、防潮防护,建议加盖防尘罩,断开非必要电源连接。价值较高的设备要重点加固防护,确保不能因施工被盗和意外损坏。

2. 在册实验设备及实验物资整理存放

施工前需对在册实验设备及实验所需的实验耗材、文件资料进行清点整理,按要求分类存放贴封条并拍照存档。

3.关闭非必要电源、气路。

4.严禁在施工区域周边堆放纸箱、塑料容器等易燃杂物,确保物资存放安全。

三、个人财产保管

1. 请勿将个人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相机、现金等)存放在实验室工位或公共区域,建议随身携带或寄存在安全场所。

2. 离开实验室前,请务必锁好抽屉、文件柜,关闭门窗,避免财物被盗或因施工意外损坏。

四、施工期间巡查与应急

1. 实验室要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区域及周边进行安全巡查,如发现物资异常移位、设备损坏等情况,需要值班人员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人。

2. 若因施工导致财产损失,请值班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各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并上报实验管理中心(联系电话:15694749609),并配合做好现场取证及登记工作。

五、其他要求

1. 施工期间如需进入实验室搬运物品,请提前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沟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操作。

2. 改造完成后,请及时清点个人及公共财产,如有缺失或损坏,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3.各学院及研究院要安排2025暑期消防改造实验室值班人员表并于7月5日前上报实验管理中心。

感谢大家对消防改造工作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及实验室财产安全防护,保障改造工程顺利进行。



实验管理中心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