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国庆节期间实验室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09-28 15:22
各相关二级学院及研究院:
为保障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现就做好2025年国庆期间实验室使用暨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实验室自查工作
各学院及研究院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学院对照实验室安全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实验室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场所环境进行自检自查,对实验室内各项危险源做好妥善安排。危险化学品需严格按照要求入库储存;危险废弃物禁止留存于实验室内;各类压力容器(含气瓶)应做好检修与固定,并关闭阀门;其余危险源做好相应防范工作,保障实验室内部安全。
二、严格防范,做好实验室封闭工作
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水、电、气、门窗,并做好实验室的封闭工作。
三、加强教育,做好申报备案工作
国庆节期间确需开放的实验室,需填写《2025国庆节期间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实验管理中心备案。假期开展实验活动应遵守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四、常态巡查,做好检查巡查工作
各学院及研究院应建立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定期检查、巡查制度。凡假期间有实验室开放使用的学院及研究院,各学院须安排专门人员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停用实验室封闭情况、异常情况检查及处理情况,实验室使用记录等。实验管理中心国庆节期间将对全校开展实验室活动的实验室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
五、相关要求
有假期实验室开放任务的学院及研究院于9月30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生成PDF)发送至实验管理中心邮箱,纸质版各学院留存。
电子邮箱:75959691@qq.com
联系人:王新智 电话:15694749609
附件:
1.2025年国庆节期间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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