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处理本学期危废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12-30 16:46
各相关单位:
为减少各实验室危险废物积压问题,降低实验室安全隐患,现开展本学期处置危险废物(含过期危险化学试剂)集中申报工作,由于生态环境部门对危废处置过程的规范性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次处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置范围
本次集中处置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实验室废液:包括无机酸性废液、无机碱性废液、一般有机废液等。
实验室废试剂、药品:主要为淘汰、过期、失效、废弃的化学品。
实验室固体废弃物:空试剂瓶、实验中使用污染过的针头以及枪头、手套、离心管等塑料类废物、碎玻璃及针头等。
二、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工作,确保危险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散落等事故。
危险废弃物在收集过程中应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危险废弃物不得混装。
在转运过程中,应采取防遗洒措施,确保危险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散落等事故。
三、处置时间与地点
请相关产废单位12月31日前将要处置的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试剂、药品集中放置危废暂存室,实验管理中心将派专人统一收取。
四、其他说明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彻底清查实验室内待处置的危险废弃物,能处置尽处置,并做好防护及应急预案,确保此次危废处置工作顺利安全进行。
联系人:刘凌云 联系电话:1584843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