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集宁师范学院“十佳教师”评选办法》的通知,经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特制定外语系推选“十佳教师”候选人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外语系成立“十佳教师”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玉瑛
副组长: 乔影 王世青
成员: 张瑞芳 丁慧 贺瑜 李梅王丹丹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和上报材料。
主任:李梅
二、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要求,我系推选2-3名教师参加学校的评选。
三、评选范围
外语系承担全日制学生教学任务,全年教学、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和系内有关要求的在编在岗教师。
四、基本条件(前七条与学校评选条件一致)
(一)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
(二)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工作实绩突出,教书育人效果显著。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行修养。
(四)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我校担任主讲教师两年以上。
(五)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质量高。
(六)积极开展教学改革,近三学年内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省级以上教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过教研论文。
(七)努力开展科学研究,近三学年内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
(八)近五年出勤率高。
五、评选原则
(一)以师德建设为导向,教学质量为重点,兼顾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全面考察与衡量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表现。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真正推选出师生公认的优秀教师。
(三)坚持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推荐的候选人中最多有1名处级干部。
(四)为了公平公正,工作领导小组中不能包含有参评人。
六、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7月12日~7月14日。
符合条件的教师有意申报者,请于7月13日前电话告知办公室主任李梅。然后抓紧时间填写申请表,撰写及整理相关材料(见第七条)。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把电子版申请表传到1964462748@qq.com。其它材料在15日上午面交李梅老师。
(二)部门审核推荐:7月15日~7月16日。
外语系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十佳教师”评选办法》及系推选办法,经过系推选工作小组广泛征求意见、查看材料和讨论,确定参加学校“十佳教师”评选人员。具体审核推荐程序如下:
1、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
2、根据学校公布的基本条件和系推选办法设计并讨论确定评分表。
3、工作组对每位申请人进行逐项打分,计算总得分。
4、教师对自愿申报者进行民主推选。根据得票数获得相应分数。
5、经过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分表和教师民主推荐结果进行统计,最终决定2-3名参加学校评审的候选人。
(三)公示:7月17日~7月19日
对被推选的候选人进行系内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系“十佳教师”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核实,影响推选的,取消其被推选资格,依序顺补。
七、报送材料要求(与学校通知内容一致)
需提交候选人如下材料原件:
(一)教案、讲稿(或PPT光盘)、教学总结、教学日志、试卷与考试分析。
(二)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学生作业、被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含获奖情况)。
(三)教研与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及其他辅助教学材料(如实验实习指导书、教学调查报告、指导学生科研活动记录)等。
(四)论著、教材、论文及在国内主流数据网站上的检索页。
(五)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六)各种获奖证书。
(七)本人在教书育人、师德风范、关心帮助学生等方面的典型材料。(2000字以内)
(八)推荐候选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九)个人宣传材料(电子版)。
(十)其他有关材料。
八:未尽事宜经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联系人:李梅
联系电话:15848462898
外语系
20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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