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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通知”

2012年12月05日 16:28  点击:[]

转发“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通知”

内容摘要: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要求我校高、中...

各系、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要求我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必须修完必修课程内容,并且在必修课考试通过后,下载培训档案(通过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打印),打印后将“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档案”交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郭莉

联系电话:487582015847435981

附:< <关于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通知>>转发如下: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2]335号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处,中央驻呼单位人事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直属各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办发【2012】31号)中“大力推广网络继续教育,开发网络课程,实行网络化管理,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13年继续教育公共课必修课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合作能力与创新团队建设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发行),15个学时(含考试)。选修课可以根据学员的专业需求自愿选择,学时数计入学员继续教育公共课总学时内。

二、培训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包括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管局)专业技术人员,中央驻呼单位在我区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学习登记

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nmg.chinahrt.com)或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nm12333.cm。,点击在线学习)学习时间自2012年11月1日开始,2013年3月1日结束。其他时间为网络维护时间,学员不能登录学习考试、只能打印档案。

四、培训费用

2013年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费用按内发改费函【2011】526号收取,必修课每人55元培训费。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上缴费。

五、其它事宜

(一)自治区直属各单位要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网学习。

(二)各继续教育基地、相关盟市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和登记审验工作,管理员在网上要认真审核每个学员的培训档案。

(三)享受减免继续教育学时数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未完成2012年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可以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上继续学习。

(五)网络技术服务免费电话:4000--666-099,内蒙古人事培训中心咨询电话:0471—6944663.相关通知内容、学习流程、管理办法公布在内蒙古人事人才培训网主页上。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0月16日

上一条:转发 “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暂行规定(2007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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