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外语系监考员守则
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报告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随《考场报告单》一起上交。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当场宣布其违纪,并报告主考及时处理,记入考场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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