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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通知

2011年05月04日 17:16  点击:[]

按照总参谋部、教育部及内蒙古军区、自治区教育厅对201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部署,现将我院今年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公告如下:

一、集宁师范学院2011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杰勇 谭福贵

副组长:田 智

赵 刚(常务)

成员:赵海忠 梁 政 赵向军 欧 军兰立新

刘国义 王保卫 谢 军 贡 布郝建平

薛银河 张来锁 李青龙 兰林世牛爱兰

李林书 王金宝 王玉瑛 邢德胜 南斯力玛

办公室主任:曹普庆

工作人员:牛占江孙燕邓伟

二、2011年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范围

2011年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范围是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23周岁的男性应届毕业生。

三、预征程序、办法

网上报名阶段:4月12日至7月12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

初检初审阶段:7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预征对象

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补偿代偿阶段: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四、相关优惠政策

征集时: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

入伍后: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具体内容请查阅“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或“大学生征兵网”网)。二是批准参军入伍的毕业生按照在校期间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学费补偿或者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退伍后:入伍毕业生退伍后,享受升学考学就业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请查阅“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或“大学生征兵网”网)。

五、我院应届毕业生预征入伍工作

㈠网上报名。应届毕业生6月15日前,通过“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实名注册、网上报名并下载填写《应征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两表”)各两份。网上系统报名指导老师为就业处牛占江老师。

网上报名时须准备个人电子相片和个人开户银行账号。

㈡毕业生离校前,预征入伍报名学生持“两表”到学院相关系、处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时由学生处孙燕老师指导。

㈢毕业生预征入伍批准参军后(次年1月15日前),所在地征兵办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两表”上加盖公章;将“两表”及《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孙燕老师处。

㈣毕业生预征入伍网上实名注册报名、下载“两表”时,各系学工办须免费负责办理。

㈤南校区行政楼(314、318室)、(106室)对毕业生预征入伍工作予以指导审核,节假日可以电话预约。

㈥学院预征入伍工作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主管部门:学院武装部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普庆13088586586南校区行政楼318室

孙 燕15947049790南校区行政楼314室

牛占江13847439440南校区行政楼106室

特此公告

集宁师范学院

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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