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校园纪律建设月活动的通知》(集师发〔2010〕37号)文件精神和9月26日学生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将国庆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二、放假前, 各系班要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有关要求,作好详细的会议记录。班主任把本班回家、离校的学生与在校的学生分别登记,登记表中要写明拟去地点和联系电话,学生本人签字。
三﹑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组织学生旅游、聚餐以及进行其他校外集体活动。
四﹑对学生进行交通、放火防盗等安全警示教育,倡导学生不进网吧、录像厅等不卫生、不安全的地方。严禁饮酒、赌博、打架。
五﹑10月11日7时50分,班主任、学工办主任、分管系领导在本系教学楼前集合,检查上课迟到和旷课情况。各系做好开学后的考勤工作,对开学未归和旷课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联系家长,按规定处理。
六、各系、公寓、保卫处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共同组织和管理好本系国庆期间在校学生,并将值班表于9月30日前送交学生处(行政楼316室)。
七、后勤处做好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食堂、水房、澡堂认真做好相应服务工作。校医院要有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八﹑放假期间图书馆和计算机房都将正常开放,可为师生的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九、校团委、各系班、公寓自管会、学联、各社团应在国庆放假期间组织在校学生举行室内外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