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党委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担当作为谋发展,尽责实干促跨越”
大学习大讨论组织开展理论武装测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7年,校党委按照乌兰察布市委的要求,开展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担当作为谋发展,尽责实干促跨越”大学习大讨论,经过一个阶段的大学习大讨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学习不断深入,结合工作实际更加紧密。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按照《乌兰察布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党委(党组)理论武装测试的通知》(乌党宣字[2018]1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组织开展理论武装测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人员
全校教工、学生党员(不含校领导和学校派出党员)
二、测试内容
主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题词精神、给乌兰牧骑队员回信精神等内容。
三、测试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1.副处级(含)以上党员干部测试
时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3:00
地点: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2.科级(含)以下党员测试
时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3:00
地点:图书楼报告厅
四、工作要求
1.根据自治区要求,党员的的测试面实行闭卷测试。
2.测试试卷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印制,测试前由党委宣传部联系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取。
3.组织统战部负责提供参加测试的副处级(含)以上党员干部名单及相关信息和科级(含)以下党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4.按照上级“单位组织、统一时间、集中地点、个人答卷”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市委宣传部将安排专人进行随机巡考。)
5.测试结束后,学校党委宣传部将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测试试卷立即送交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负责该部分试卷的阅卷、评分、建档等工作。
6.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测试试由校党委组织。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组织试卷的阅卷、评分、建档等工作,并将测试情况(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时报送市委宣传部,
7.党办负责做好图书馆报告厅测试会场的组织安排,院长办公室负责做好行政五楼会议室测试会场的组织安排。
8.宣传部做好测试试卷的发放收集,报送等工作。并做好影像资料的摄录留存、归档工作和新闻报道工作。
9.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理论武装测试工作,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组织工作,组织好本部门党员参加测试,不得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