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 门,附中: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 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夜校”第四次集中学习,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校领导、党委委员,各直属党支部学习安排
1.时间:2021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晚上 19:30--21:30;
2.地点:泉山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3.主持:朱玉东 党委书记;
4.参加人:校领导、党委委员;各党政管理部门、教辅 部门(后勤基建处、图书馆除外)副处级以上干部;
5.主要内容: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学习问答》;
6.学习形式:集中自学。
二、各党总支学习安排
1.时间:2021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晚上 19:30--21:30;
2.地点:以总支为单位自行安排;
3.主持:各党总支书记(含主持工作)分别主持本部门 集中学习;
4.参加人:各二级学院,后勤基建处、图书馆、附中副 处级以上干部(各党总支可将参学范围扩大至本部门师生党 员);
5.主要内容: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学习问答》;
6.学习形式:集中自学。
三、其他事项:
1.“学习夜校”原则上不得请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 须向主持人请假,并于 6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6:00 前报 党政办公室会务科备案(联系人:宋东胜,联系电话:8989130);各党总支自行做好考勤工作。
2.请参学人员带好学习资料提前 10 分钟签到入场;请自 觉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党员佩戴党徽;学习期间,遵 守会场纪律,将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或关闭状态。
3.请党政办公室做好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会务工作。
4.请各党总支将组织“学习夜校”集中学习情况(含文稿 和图片)于 6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报宣传部(联系 人:杨明霞,电话:13847410103)。
5.请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和材料收集工作。
6.校党委拟定于 6 月 15 日(星期二)和 6 月 22 日(星期 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夜校”第五次、第六次集中学习, 分别进行《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 史论述摘编》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请各级党组织 提前做好准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