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童声高水平合唱团展演和教师合唱比赛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组建教师合唱团参加自治区教育厅“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合唱团
1.组建非音乐专业教师合唱团。(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责任部门:现代服务学院,责任人:王汉君。配合部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每个二级学院(音乐学院除外)分别报送5名教师参加5月8日下午的预选,并务必将非音乐专业教师合唱团参团报名表(见附件)于5月8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jnsfxyxcb@126.com。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附中将被指定有歌唱功底的人员参加,指定人员由党委宣传部统一通知。
被报送和被指定教师按时参加预选。预选地点:泉山校区行政楼5楼会议室(请党政办做好会场布置工作,包括座位安排、签到等)。预选时间:2021年5月8日下午15:30--18:00。被选中教师按时参加合唱训练和视频拍摄。
2.组建音乐专业教师合唱团。(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责任部门:音乐学院。责任人:王燕茹)
二、专业要求
合唱团人数为42人(包括指挥、伴奏、声乐指导)。曲目为一首爱国歌曲,要求二声部以上,总体控制在6分钟以内。
三、视频报送要求
按照教育厅工作要求,各教师合唱团将同期拍摄合唱视频(视频由党委宣传部协助拍摄),并将作品视频文件与《教师合唱团参赛报名表》及演唱歌谱统一通过“艺朵云内蒙古美育在线”平台“十一教师合唱上传”入口报送至教育厅体卫艺处。
四、视频文件要求
1.视频格式:MPEG-4(MP4)
2.分辨率:1920×1080
3.视频码率:≥5Mbps
4.视频帧率:25fps
5.文件大小:不超过1G
6.拍摄要求:须含有正面全景画面,双声道立体声、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
7.文件命名要求:学校名称+节目名称。
附件:非音乐专业教师合唱团参团报名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5月7日
附件:
非音乐专业教师合唱团参团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