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中: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专题读书班(党史学习教育第三期读书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一)7月22日(星期四):集中学习和分组研讨
1.7月22日上午 8:30—10:00: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1)主持人:党委书记 朱玉东
(2)参学人员:校领导、党委委员,副处级以上干部
(3)学习地点:泉山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4)学习形式:观看视频
2.7月22日上午10:00—11:40:观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专题辅导
(1)主持人:党委书记 朱玉东
(2)辅导专家:曲青山
(3)地点:泉山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4)参学人员:校领导、党委委员,副处级以上干部
(5)学习形式:观看辅导视频
3.7月22日下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1)研讨时间:下午 3:00—6:00
(2)分组安排: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泉山校区行政楼 402 会议室进行专题研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组织开展交流研讨,范围可扩大至本部门(学院)全体党员、干部,研讨场所自定。
(二)7月25日(星期日)全天:赴呼和浩特市参观自治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和乌兰夫纪念馆
1.时间:早上 6:30 前在泉山校区南门集合,统一乘坐校车前往呼和浩特市
2.参加人员:校领导、党委委员,副处级以上干部
3.要求:参加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准备好健康码以备核验。
4.到呼和浩特市参观自治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和乌兰夫纪念馆的人员,以总支或支部为单位于7月20日将报名表(详见附件)下午5:00前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李卿,邮箱:jnsfxyxcb@126.com,联系电话:8989045,13948614685)。因故不能参加的,须向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请假同意。
二、学习要求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切实抓好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切实做到学用结合。
(二)明确学习目标,注重学习实效。要自觉转变学习观念,增强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提前认真自学指定内容。要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更好武装头脑;要与谋划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要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读书班学习期间,副处级以上干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撰写1篇心得体会。
(三)做好工作统筹,狠抓学习落实。参学人员要协调好抓学习与抓业务的关系,妥善安排好日常工作,真正把心思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切实增强理论武装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做到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学用结合。
三、其他事项
(一)读书班原则上不得请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须向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请假。并于7月20日下午5:00前报党政办公室会务科备案(联系人:宋东胜、陈琦,联系电话:8989130),未报备则认为可参加。
(二)请参学人员带好学习资料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请自觉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党员佩戴党徽;学习期间,遵守会场纪律,将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或关闭状态。
(三)请党政办公室做好会场布置、视频播放、签到工作,做好参观时车辆调度、餐饮服务等工作;
(四)请宣传部做好视频链接准备,做好与内蒙古展览馆和乌兰夫纪念馆的对接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和材料收集工作。
(五)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于7月25日前将组织研讨情况和副处级以上干部心得体会发送至 jsdyzxywwyl@163.com (联系人:萨日娜,联系电话:15624613204)。
附件:参观人员花名表
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