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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好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及开展党员评星定级活动的通知

2018-04-20 07:54   学生工作部党总支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和《集宁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星定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现就我校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并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按照评星定级工作实施方案开展。

评星标准为:9-10星为优秀,7-8星为合格,5-6星为基本合格,4星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15%。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亮星活动。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各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熟悉政策、掌握方法,明确程序,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党员评议工作。党员要围绕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进行对照检查。会前认真准备,会上勇于批评、红脸出汗,会后抓好整改、取得实效。所有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党总支要派人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预备党员须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按期转正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党员,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需向所属党总支报批。

2.从严把关。各学院党总支对下设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会议流程、会后整改进行把关。

3.把握节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4月20日之前,将评星定级结果报党委组织统战部审查备案。

4.归纳总结。建立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档案。资料应包括: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方案、党员对照检查提纲、互相批评意见清单、问题清单、整改台帐、评星定级相关表格、会议记录、组织生活会总结。

                                                                校党委组织统战部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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