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发〔2017〕54号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调整国家奖助学金
评审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教辅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规范评审工作程序,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组 长:刘前贵 朱玉东
二、副组长:赵海忠
三、成员:兰立新
各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评审领导小组设办公室
一、办公室主任:额尔敦其其格
二、成员:孙燕 黄倩 董春岐
各系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集宁师范学院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