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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春出席自治区级各类优秀学生评审会议

2018-05-03 13:23 黄倩  学生处思政教育科

按照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学生工作部于三月底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我校自治区级各类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办法》、《集宁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和标兵班集体评比办法》进行了此次评优工作。

学校学生评优评先领导小组于4月28日上午在行政楼召开自治区级各类优秀学生评审会议。学校党委副书记刘春出席会议并提出指导意见。刘春强调,学生评优评先工作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二级学院应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制定评选细则,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将拟推荐的学生和集体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再经学校评优评先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教育厅。

学校评优评先领导小组对拟推荐的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的材料进行评审,最终拟确定区级“三好学生”117名、“优秀学生干部”25名、“优秀毕业生”163名以及“优秀班集体”2个。拟确定名单在校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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