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公平公正、全面客观地考核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二、考核依据
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程序详见《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管理规定》《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三、考核程序
(一)辅导员、班主任自评
被考核辅导员、班主任对本学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填报《辅导员考核表》《班主任考核表》。
(二)二级学院考核
二级学院考核小组综合辅导员、班主任的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和日常工作表现及工作实绩给出考评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能超过总人数的30%。
各二级学院于12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374937952@qq.com,纸质版报送行政楼216室王老师。
(三)学校审核评定
学生工作部(处)复核等级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评定最终结果。
四、考核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学院实际,以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不断推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质量,提升工作实效。
附件:
考核表:1.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考核表;2.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考核表;3.学期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推荐情况报告(模板)。
参考制度文件:1.《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2.《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管理规定》;3.《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以上附件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微信工作群自行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