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学生助学工作先进集体和 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系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助学工作水平,推动建设一支爱岗敬业、富有奉献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学生助学工作队伍,现开展我校2016年度学生助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用以表彰在落实自治区和学校助学工作过程中,工作勤奋、乐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系院助学管理单位
(二)系院从事助学管理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
助学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在政策宣传、资助育人、监督管理和助学贷款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认定和资助贫困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学生满意度高;工作认真负责,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能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
(二)优秀个人
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助学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勤于思考,勇于奉献,工作有创新亮点;能及时落实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先进集体撰写2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主要介绍系院在开展日常学生助学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突出特色和典型,力求务实和精准。
(二)申报优秀个人撰写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要求事迹真实,突出本人的助学工作实绩。填写《集宁师范学院助学管理工作优秀个人申请表》,由系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系院公章报送。
(三)纸质材料要求A4纸打印,于2017年5月25日前报学校助学管理中心,电子材料发到976930781qq邮箱。
附件:
1.《集宁师范学院助学管理工作优秀个人分配表》
2.《集宁师范学院助学管理工作优秀个人申请表》
集宁师范学院助学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0日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助学工作优秀个人分配表
系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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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院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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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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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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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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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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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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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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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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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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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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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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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乘高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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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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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系
|
50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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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
|
58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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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系
|
68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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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系
|
45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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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
|
40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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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
|
89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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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学院
|
1799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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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文系
|
30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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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
|
48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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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系
|
101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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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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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助学工作优秀个人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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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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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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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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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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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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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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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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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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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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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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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助学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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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工作
事迹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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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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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院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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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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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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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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