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冬季贫困生、特困生生活困难补贴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寒假来临,有部分学生面临着期末生活费拮据等困难,鉴于此学校决定在我校全日制学生中开展2015年冬季贫困生、特困生困难生活补贴评定工作。各系(院)在系资助小组的领导下,要认真负责的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贫困生、特困生评定标准
1、 必须是已认定、公示过的贫困生、特困生,且没有受到过违纪的;
2、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孤儿、烈士子女;
5、学生本人有残疾或患重大疾病的;
6、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二、评定程序:
1、首先由贫困生、特困生个人提出特困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家庭所在地的贫困证明、父母为残疾或重病在身的证明、孤儿烈士子女证明等)。
2、系评出贫困生、特困生,由本人填写特困生补助申请审批表,报系贫困生认定小组复核公示后,上报学校助学管理中心审核。
3、各系将评定结果公示后,必须在 12月 27日之前,将公示结果的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报送到学校助学管理中心。(上报电子版:qq邮箱976930781)
(集宁师范学院特困生困难补助审批表)在学生处qq群里,各系自行下载。
集宁师范学院助学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