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资助>>正文
关于开展2015年诚信活动月的通知
2015-04-14 11:39   学生处

集师学发〔201510

关于开展2015年诚信活动月的通知

各系,院:

为扎实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围绕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创建诚信班级,培养诚信学生为目标,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营造“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诚信立身”的校园氛围,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结合实际,拟定方案如下:

一、 活动宗旨

引导学生明确诚信的本质和内涵,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培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诚信大学生,共建和谐校园。

二、 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学校助学管理中心、各系共同组织

三、 活动时间

2015415-----2015510

四、 活动程序

签名活动

1.诚信考试签名活动。各系根据本系实际组织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要求每名学生在承诺书上签名,以加强学生的诚信承诺意识,增强同学们的诚信观念,用诚信为校园添光彩。诚信考试签名后按要求交到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纸质材料、电子版照片)

2.班级以“树诚信新风尚,做文明大学生”,制定一份“诚信公约”并组织签名活动(纸质材料、电子版照片)

3.出一期诚信板报“以实践诚信,从我做起”为专题的班内板报宣传活动。(电子版照片)

4.举行一次以“守诚信、知感恩”为主题的班会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先进事迹,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电子版、纸质演讲稿)

五、活动总结阶段

1.各班班主任写出本班诚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及材料,一并上交到本系。(纸质材料、电子版)

2.各系将活动材料统一收集起来(纸质、电子版照片),于2015510之前交到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电子邮箱:qq号:976930781

集宁师范学院

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

0一五年四月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大街59号
电话:0474—8989166 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