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贫困生认定公示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帮助他们克服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内教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2007]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2015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在我校全日制学生中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
各系院在本系贫困生认定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贫困生认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在全校本、专科学生中认定了542名特困生、2306名贫困生,这些特困生、贫困生将作为学校今后资助的对象。
目前,各系院认定工作已经结束,学校助学管理中心已审核通过,助学管理中心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集宁师范学院助学管理中心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