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的要求,我校于9月初进行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分配名额为国家奖学金12名,每人每学年8000元整,国家励志奖学金331名,每人每学年5000元整,国家助学金3093名,每人每学年3000元整。各学院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公示、择优的原则进行了评审。
11月中旬,我校申报的各类奖助学金得到教育厅批复,已于12月初由财务处核对以网银的形式发放到每位学生卡中。此次发放国家奖助学金的总金额为639.05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