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树立榜样、表彰优秀,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的安排部署,10至11月开展了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及材料上报工作,共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17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357名,国家助学金获得者3327名。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后,12月上旬学校财务处已将国家奖学金人均8000元,共计13.6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人均5000元,共计178.5万元;国家助学金人均1650元(半年),共计548.955万元,发放到了学生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