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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实施方案
2017-04-12 09:43   学生处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生心理问题预防和干预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问题预警机制,坚持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的基本原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主要是通过收集学生的心理信息,针对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分析,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发现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引导心理异常的学生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他们解决问题提供援助。

二、领导小组

长: 赵海忠

副组长: 兰立新 曹 宇

员: 各系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额尔敦其其格

员:孙俊芳 李 荣 赵国瑞 刘彩梅 杜雪梅

董春岐 各系院学工办主任

三、心理危机干预对象

(一)在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普查中,筛查出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二)在校园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三)有严重的学习障碍、环境适应不良或就业压力特别大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四)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五)因性格过于内向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六)因严重经济困难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七)有严重心理疾病(抑郁症、焦虑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的学生。

四、预警与干预措施

(一)发现有心理危机的学生,班主任、辅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危机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及时作出初步诊断,反馈给各系院分管领导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人,共同做好跟踪援助工作。

(二)各系院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相关人员按照现场发生的情况形成信息——评估——反馈——防治的预警体系开展工作,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并且转介相关医疗机构。

(三)各系院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做到学生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避免或减少危机的发生。

(四)各系院处理危机干预工作要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效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及时、不得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困扰。

(五)辅导员、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等加强联系,取得学生家长和朋友的支持与配合,必要时应要求学生家人来学校陪伴。

五、预警与干预工作机制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具体负责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测评与分析、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与心理辅导、对学生心理疾患做出初步测定。定期对心理委员和心理信息员进行培训。

(二)各系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具体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与辅导工作,积极发挥学生干部“宣传员、观察员、咨询员、联络员”的作用。辅导站由本系院负责人和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老师、学生组成。

(三)班级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具体负责收集学生心理信息基本情况,协助心理咨询中心和系院心理辅导站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心理问题和危机情况。

集宁师范学院

201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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