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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心理团体辅导活动的通知
2017-04-14 09:52   学生处

各系院学工办:

为培育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七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四场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身心健康,共建阳光校园

二、活动地点

泉山校区、白海校区

三、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四、活动对象

本着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每个系院选报10名学生(不限年级、专业、性别)参加团体心理辅导。

五、活动形式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具体安排,心理咨询师老师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协助完成。

六、辅导老师

1.刘彩梅: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泉山校区)

2.孙俊芳: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泉山校区)

3. 荣: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白海校区)

4.赵国瑞: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白海校区)

七、活动要求

1.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好活动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2.各系院于418前将参加团体心理辅导的学生名单(所附表格形式)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杜雪梅老师。

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报名表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7413

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报名表

系别:__ _ 领队联系方式_ _

年级专业

联系方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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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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