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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七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7-04-11 10:53   学生处

各系(院):

为贯彻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17]3号)精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校园环境和舆论氛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定开展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月时间为4105月20

二、活动主题

关注身心健康,共建阳光校园

三、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主题宣传活动)

(二)心理健康知识竞赛(政史系承办)

(三)心理电影展播(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办)

(四)“心理剧”大赛(空乘高铁专业承办)

(五)“心理手语操”比赛(幼师学院承办)

(六)心理委员培训(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办)

(七)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办)

(八)心理趣味运动会(数学系承办)

四、活动形式

活动分校系(院)两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确定活动主题,进行活动总体协调和总结表彰;承办单位负责相关活动方案的制定、组织与实施。

五、活动要求

(一)系院要根据活动主题,将心理健康教育紧密融入教育教学、日常生活、社会实践和文明校园创建等各方面,形成人人关注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系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确立活动方案,实施活动内容,总结活动经验。

(三)承办单位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活动结束后,各系院将活动开展的相关材料(计划、总结和相关音像资料)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杜雪梅老师(电子邮箱617409932@qq.com)。

(五)活动子通知将发布在学生处网、学生处QQ群。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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