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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心理团体辅导”活动的通知

2019-05-10 16:01   学生工作部(处)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六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理性平和,扬帆逐梦”。

二、参与对象

对学生进行广泛宣传,以自愿报名为原则。

三、活动形式

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实施,以心理游戏的方式开展,由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部分成员协助完成。

四、辅导老师

赵晓英:教育科学学院,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白海校区)

钟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泉山校区)

五、活动要求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做好活动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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