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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早操观摩活动通知
2016-03-31 15:07   学生处

各系(院)学工办: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晨练习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巩固学生早操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据《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阳光早操”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以系(院)为单位由每个班级参与的学生早操观摩评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系(院)观摩活动领导小组

长:系(院)分管领导

副组长:系(院)学工办主任

成员:班主任、学生会干部、班长

二、活动时间和形式

1.早操观摩时间:4月11——6月30

2.活动形式和地点由各系(院)自行组织安排,活动做好资料记录工作(影像资料)。

三、工作要求

1.系(院)认真研究制定早操观摩活动实施方案,于411前报送学生处。

2.各系(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早操观摩活动。

四、活动奖励

1.各系(院)根据观摩评比结果选出优秀组织奖(以班级为单位),优秀班主任,优秀活动方案(以班级为单位),优秀学生干部,于630前报送学生处。(后附名额)

2.观摩活动结束后学校对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附:系(院)报送优秀名额分配表(在学生处qq群自行下载)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6331

附表:

系(院)报送优秀名额分配表

序号

系(院)别

班级数

优秀活动方案(个)

优秀组织奖、

优秀班主任(名)

优秀学生干部(名)

1

幼师学院

42

4

66

5

2

音乐系

38

3

55

4

3

美术系

23

2

33

3

4

政史系

21

2

33

3

5

计算机系

21

2

33

3

6

外语系

21

2

33

3

7

数学系

14

1

22

2

8

生物系

15

1

22

2

9

中文系

18

1

22

2

10

经管系

16

1

22

2

11

物理系

16

1

22

2

12

化学系

10

1

22

2

13

体育系

12

1

22

2

14

蒙文系

10

1

22

2

合计:138

23

39+39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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