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的要求,我校于10月初进行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奖助学金名额为:国家奖学金12名,每人每学年8,000元整,国家励志奖学金280名,每人每学年5,000元整,国家助学金2622名,每人每学年3,000元整。各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公示、择优的原则进行了评审。
12月初,教育厅批复了我校申报的奖助学金评选结果,总金额为5,429,000(伍佰肆拾贰万玖仟)元整。这笔金额已于近日由财务处核对并以网银的形式发放到了每位学生的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