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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5-12-15 17:33   学生处

各系(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风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班级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水平,根据《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管理规定》,决定开展2015年度班主任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51215日至20151225

二、考核对象

2015年度在职在岗班主任

三、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工作实绩;所在班级学风、班风、组织纪律、学习成绩、活动开展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系(院)成立本系(院)班主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系(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

(二)各系(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三)各系(院)在职在岗班主任填写年度考核表,系(院)提出考核评语,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系章,上报学生处。

(四)班主任考核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秀为班主任总数的20%,良好为班主任总数的30%。系(院)根据班主任工作总结、平时表现、学生评价等,提出考核等级意见,系(院)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系章,上报学生处。

(五)班主任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和岗位津贴评定的重要指标。

(六)学校对考核为“优秀”的班主任予以表彰奖励;“称职”以上者可以继续聘用;对“不称职”者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直至解聘。

(七)各系(院)在1225日前将班主任2015年度两学期考核结果及年度班主任考核表的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学生处黄倩老师。

附: 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年度考核表

(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年度考核表在学生处的网站自行下载)

集宁师范学院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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