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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做好 “飞Young青春,冀起梦想”高校助学计划的通知
2014-09-24 09:08   学生处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做好

“飞Young青春,冀起梦想”高校助学计划的通知

各系(院):

为落实教育部、中国电信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的2014年“飞Young青春,冀起梦想”高校助学计划(以下简称助学计划),我校决定在2014年9月开展此计划的宣传和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助学计划旨在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资助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资助工作氛围;教育广大学生饮水思源、知恩图报;鼓舞学生拼搏进取、奋发向上,自强自立;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做有理想、有抱负的大学生。

二、资助内容

该助学计划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助学包”,包括一部价值599元的海信大屏智能手机、一张包含240元通信费用的飞Young云卡,用于资助2014年秋季入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资助名额为130名。

三、资助范围、对象

1. 孤残学生;

2. 烈士子女;

3. 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子女;

4.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农村低保户子女;

5. 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

6. 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四、认定程序

(一)经系里认定的特困生、贫困生须向学校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复印件1份);

5.集宁师范学院特困生困难补助审批表(一式俩份)。

(二)特困生、贫困生填写特困生补助审批表,由本系核实后,将名单及个人材料上报学校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审核。

(三)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后,将评定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材料上报电信公司。

(四)《集宁师范学院特困生困难补助审批表》在学生处qq群里,各系自行下载。

五、相关要求

1.各系要按照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贫困生认定和“助学包”发放工作。

2.每名学生只享受一次资助,凡得到相关资助的不得重复享受资助。

3.受到资助的贫困学生拿到“助学包”后,要尽快给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发送短信,以示感谢。

集宁师范学院特困生困难补助审批表.doc

集宁师范学院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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