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主题班会的通知
2014-04-21 16:35   学生处

集师学发(201412

关于开展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主题班会的通知

各系(院):

大学生主题班会是围绕某一主题,为解决班级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而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它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良好的班风,又能给学生提供展示才华、展示风采的平台,拓展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的空间,更好地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个载体,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依据“关于开展我校第四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班会评选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学业、大学生活适应、人际关系、恋爱、家庭贫困、就业创业、其它一些原因所引发的焦虑等问题展开。

二、活动时间

2014425514

三、活动目的

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特点,进一步巩固心理健康教育的成果,结合大学生实际生活问题,处理好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根据大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注重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大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四、活动要求

1. 宣传动员:请各系高度重视,系分管领导带头抓,学工办积极宣传动员,辅导员、班主任认真落实工作。

2. 具体实施:学工办主任制定本系主题班会活动计划,交由辅导员、班主任具体安排实施,经过系里评选评出系里优秀奖获得者。

3. 策划准备:辅导员、班主任对主题班会开展的背景、目的、具体步骤以及预期效果等进行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策划书。

4. 总结评价:各系各班要做好主题班会资料(包括音像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五、活动评比

1. 各系进行初评,评选出一个优秀心理健康主题班会上报学生处。

2. 学生处成立主题班会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系推荐的班会进行逐一评审,对获奖辅导员、班主任及班集体给予奖励。

3. 校内主题班会评比时间:5月中旬。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集宁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大街59号
电话:0474—8989166 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