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发(2014)15号
关于开展我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的通知
各系(院):
班级心理委员是系(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础力量,他们作为学生中的一员,容易和学生沟通,能及时发现问题。通过开展心理委员培训工作,有助于提高心理委员的思想认识水平,让其熟悉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了解相关的心理知识,初步掌握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表现和应对措施,自觉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学生进行自我心理调节,观察并及时报告同学中存在的异常现象,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宿舍、班级和系(院)的预防和危机干预系统。为提高我校各班心理委员的业务水平,依据“关于开展我校第四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我校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班级心理委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5月,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1. 培训形式:
全员集中培训。针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主要特点和影响因素,采取专家讲座、经验介绍、交流讨论等形式。
2. 培训内容:
涉及心理健康知识技能培训和心理委员素质拓展培训。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理论、心理委员的角色定位与成长、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与成因、朋辈辅导技能技巧、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健全人格与完善自我、经验交流与分享体会等。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集宁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