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阳光早操”活动进行评比表彰的通知
各系(院)学工办:
为弘扬主旋律,推进我校学风建设和大学生自我健康成长,积极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我校学生体育锻炼的热潮,我校于2013年11月11日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阳光早操”活动,活动整体效果良好,达到了预期目的。现根据各系早操组织实施情况,对组织良好,形式新颖,效果明显的系(院)及班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安排如下:
一、表彰名额
1、“阳光早操”优秀组织奖6名
2、“阳光早操”先进班集体27个
3、“阳光早操” 先进工作者45名
二、评比办法
(一) 各系于2013年12月30日前将本系早操情况总结汇总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学生处。
(二) 各系依据我校《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阳光早操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认真推荐“阳光早操”先进班集体的候选单位,学校将按分配名额进行认真排序,表彰前20名先进集体。
(三)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系总结、学生处抽查、校学联的统计等情况进行评选,对表现优秀的系及班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联系人:董春岐 联系电话:0474——4879642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