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业务培训第二场讲座将于2013年11月23日(周六)下午4:30—6:00在图书馆报告厅举办,届时将邀请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第一法律事务所主任武振宇做题为《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律理念与法律职责》的讲座。
培训要求:
1、各系(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学工办主任、班主任、各班学习委员必须参加。(北校区各班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均参加)
2、全体学员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培训实行签到制度。
3、参加培训的情况将作为业务评价指标纳入对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的考评体系。
4、各系(院)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于11月23日下午4:00准时入场。
各系(院)在11月22日之前将培训汇总表报至学生处黄倩老师处,培训汇总表在学生处网下载专区下载。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