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学发(2013)43号
关于对我校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情况
进行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我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科学、合理管理,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的同时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安全、健康、有序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近期对我校全体在校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情况做一全面的摸底统计,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摸底统计时间
2013年12月4日——2013年12月25日
二、摸底统计工作要求及方法
(一)要求各系认真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此项摸底统计工作。各系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认真、细致、负责地完成此项工作。按通知要求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产生瞒报、误报、不报等现象。
(二)系(院)内先以班级为单位,详细了解本班级学生的勤工助学信息,进行统计汇总,报系学工办。学工办将全系学生的信息统一汇总,认真做好登记造册,报系审核签字。于12月25日前将《集宁师范学院参加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汇总表》交予学生处孙燕老师。汇总表一式二份,一份系里存档,一份报学生处。
三、其他说明
(一)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要以“立足校园、服务社会”为宗旨,以自愿申请、扶困优先、遵纪守法为原则,以保证个人安全、不影响正常学习为前提。原则上不支持学生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二)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时须向所在系提出申请,报校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未征得学校或系(院)同意,私自在校外从事勤工助学活动所引发的纠纷或由此发生的意外伤害等事故,学校不予承担责任,其全部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附表:《集宁师范学院参加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汇总表》(在学生处qq群共享文件、学生处网下载专区下载)
集宁师范学院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