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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业务培训”第四场讲座的通知
2013-12-05 16:24   学生处

各系(院):

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业务培训第四场讲座将于2013127(周六)下午430-600在图书馆报告厅举办,届时将邀请集宁师范学院许卫副院长题为《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学生工作的时效性》的讲座。

要求:

1、各系(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学工办主任、班主任、各班班长必须参加。(南校区网络楼的5个系每班班长、学习委员必须参加)

2、全体学员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培训实行签到制度。(不能参加培训的老师必须向学生处处长兰立新请假。)

3、参加培训的情况将作为业务评价指标纳入对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的考评体系。

4、各系(院)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于127下午400准时入场。

各系(院)在126日之前将培训汇总表报至学生处黄倩老师处,培训汇总表在学生处网下载专区下载。

学生处

20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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