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学发[2013]17号
关于开展2013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
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系:
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国建设银行从2010年开始,在全国少数民族地区设立了为期5年的“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教育资助项目,根据教育厅与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签署的《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捐赠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对我院受助学生名额进行了分配,并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受助学生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4.家庭经济困难;
5.少数民族;
6.在校本科大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来自国家级贫困旗县,且父母均为农村牧区户口或父母有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月生活费在当地贫困线以下。
二、各系一定要对提出申请资助或奖励的学生进行严格核实,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示的原则进行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否则取消该系资助名额。
三、各系于2013年4月15日前把材料及电子文档上报学生处。
集宁师范高学院学生处
助学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