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学发(2013)19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已毕业
贷款学生本息回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系:
为了认真做好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已毕业贷款学生本息回收工作,督促借款学生及时归还贷款及利息,塑造学生良好的诚信意识,保障银行债权安全,现将集宁师范学院助学管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毕业贷款学生本息回收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给各系(院)。希望各系(院)积极配合做好借款学生本息归集工作,与毕业生取得联系,督促毕业借款学生按时、足额还款。要求2006级已毕业学生于2013年12月6日前将借款本息归还,2007级已毕业学生与2014年12月6日前将借款本息归还。
集 宁 师 范 学 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零一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