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高校助学贷款已毕业贷款学生本息回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3-05-09 10:35   学生处

集师学发(201319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已毕业

贷款学生本息回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系:

为了认真做好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已毕业贷款学生本息回收工作,督促借款学生及时归还贷款及利息,塑造学生良好的诚信意识,保障银行债权安全,现将集宁师范学院助学管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毕业贷款学生本息回收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给各系(院)。希望各系(院)积极配合做好借款学生本息归集工作,与毕业生取得联系,督促毕业借款学生按时、足额还款。要求2006级已毕业学生于2013126日前将借款本息归还,2007级已毕业学生与2014126日前将借款本息归还。

集 宁 师 范 学 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零一三年五月五日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处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大街59号
电话:0474—8989166 邮编:0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