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学[2013]第4号
关于开展2013届毕业生各类评优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
根据我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开展2013届毕业生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类先进的评选严格按照《集宁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规定》的要求进行评比。
二、各系要对推荐的各类先进名单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方可报学生处。
三、各类先进名额分配见附表,各系不得突破名额分配指标。
四、各类先进名单必须在5月10前报送学生处。
学 生 处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