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学发(2013)6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特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了进一步做好特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我校特困生资助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特困生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困生认定标准及时间:
1、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基本生活来源或在校实际生活费每月不足350元的,着重考虑单亲、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4、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二次。第一学期评选认定新入学的特困生,第二学期评选认定在校生,在年度中个别学生确因特殊原因出现困难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特困补助。
二、认定程序:
1、首先由特困生个人提出特困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家庭所在地的贫困证明、父母为残疾或重病在身的证明、孤儿烈士子女证明等)。
2、特困生填写特困生补助审批表,各班经民主评议,确定本班的特困生名单,报系贫困生认定小组复核公示后,再确定本系的特困生名单,最后将公示名单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名单上必须有本系的投诉电话)
3、特困生一经确定后,享受特困生的待遇(特困生优先享受学校、社会等提供的资助,学校优先安排或推荐特困生参加勤工助学岗位)。
4、各系将评定结果公示后,必须在 4月 25 日之前,将公示结果的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报送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电子版:qq邮箱976930781)
5、(集宁师范学院特困生困难补助审批表)在学生处qq群里,各系自行下载。
三、后附各系特困生分配名额
集宁师范学院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各系特困生分配名额
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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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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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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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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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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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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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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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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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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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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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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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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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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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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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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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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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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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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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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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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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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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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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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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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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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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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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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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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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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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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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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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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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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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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