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师学[2012]第1号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
奖学金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按照我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09级、10级的在校社招生均可参评。
二、参评比例:一等奖学金人数为参评学生总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人数为参评人数学生总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人数为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5%。
三、严格按《学生综合测评条例》和《奖学金评定规定(修订稿)》的要求进行测评和评定。
四、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表,各系不得突破名额分配指标。
五、综合测评结果、学习成绩和奖学金名单必须在4月25日前报送学生处。
学 生 处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