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1}19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推荐、初审,校学生工作部(处)复审,学校审定,现对拟定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张飞帆(本科)
历史文化学院:王哲(本科)
教育科学学院:范雅洁(本科)
外国语学院:马昕昕(本科)
数学与统计学院:崔璐璐(本科)
马克思主义学院:何春佳(本科)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王璐(本科)
化学与化工学院:胡井香(本科)
体育与运动学院:付悦(本科)
音乐与舞蹈学院:刘静阳(本科)
美术与设计学院:王龙(本科)
蒙古学学院:额日登塔娜(本科)
经济与管理学院:袁媛(本科)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张昱(本科)
现代服务学院:朱琳(本科)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刘宁(本科)
公示时间:10月13日至10月1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
联系电话:0474-8989158、0474-8989096。
集宁师范学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