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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3-12 16:30   学生处

关于做好2013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

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教办函〔201318

各高等学校:

现将2013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思政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设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计划设立35项,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以及自筹项目。批准立项的所有课题将纳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我厅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所在高校也应给予大力支持,自筹项目经费自行筹措。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自治区本科类院校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高职高专院校申报不超过2项。

(二)为进一步鼓励青年教师,尤其是辅导员、班主任承担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项目,各高校应更多地支持和鼓励辅导员、班主任申请该项目,我厅将在总量上控制申请人年龄在45岁以下的项目不低于申报总数的60%

(三)项目应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为主要内容,选题可参考《2013年度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选题》(见附件1),题目自拟。与之无关的其他自然科学及人文科学类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四)具体申报条件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依据。

三、申报流程

2013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各高校组织初选,择优推荐项目,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各高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本校科研立项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尤其是广大辅导员们参与,认真组织项目初审,择优推荐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并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在校内公示。

(二)报送推荐项目材料。各高校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并报送我厅高校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材料包括AB表,A表一式2份,B表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并分别装订,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报送《2013年度申报项目一览表》1份(加盖学校公章),同时须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内nmggxxgc@126.com,并注明“**(学校)申报**(姓名)**(名称)项目”。受理申报材料(材料中一律不得出现本校名称及标志性信息)的截止日期为201245,过期不予受理。

(三)我厅高校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研究项目进行审核,评选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后,将正式发文批准立项。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邮编010011

联系人:刘 惠 联系电话:04712857002

办公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教育厅办公楼1002

电子邮箱:nmggxxgc@126.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www.nmgov.edu.cn“政务信息公开”栏下载。

附件:1.2013年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选题参考

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匿名评审书》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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