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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全体党员开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考试

2018-11-16 16:22 黄倩  学生工作部党总支   (阅读:)

11月15日下午,根据《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和《中共集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度廉政文化教育“五个一”系列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同时也为检查学生工作部(处)党员学习效果,督促进一步深化学习,结合校纪委 “六大纪律”专题学习和开展“两个条例”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要求,学生工作部(处)组织本部门全体党员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内容的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考场,采取闭卷形式,党总支书记宋勤、纪检委员韩国栋负责考务监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全部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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