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乌兰察布市委“全市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学校“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各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树立“一个意识”(质量强党意识),开展“三个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六大纪律”专题教育),推进“十个行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行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行动,统战群团“凝心聚力”行动,“干部素质提升”行动,基层党建“提质增效”行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行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执纪“零容忍”行动,“整治腐败”行动,“制度执行”落地见效行动)为抓手,切实抓好党的建设每一项工作,全面提高“七个质量”(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的质量)。
二、基本原则
——既要注重“学好”,更要注重“做好”。坚持理论武装在前、落实紧跟在后。坚持实干、实践、实效,做到“不达标准不交帐”“不达目的不罢休”。 防止把“学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纠正和解决“纸上谈兵”“浅尝辄止”和“应付差事”等问题。
——既要注重“发现问题”,更要注重“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短板,抓住事物“关键”,做到“事要解决”。防止和解决“蜻蜓点水、不疼不痒”“虚张声势、涛声依旧”的问题。
——既要注重“创设载体”,更要注重“充实内容”。坚持搭平台、建载体、搞活动,不断充实载体内容,让形式为内容服务。防止和解决工作中“重形式、轻内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等问题。
——既要注重“谋划部署”,更要注重“督查落实”。坚持谋划在前,层层部署推动,强化督查落实和跟踪问效,让各级各部门“明责知责、履责尽责”。防止和解决“重部署、轻落实”“开始轰轰烈烈、结果不了了之”的问题。
——既要注重“典型引领”,更要注重“系统提升”。坚持点上发力、以点带面,坚持系统思维、系统推进。防止碎片化,克服木桶效应,推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防止和解决“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盆景、不见全景”的问题。
——既要注重“改革创新”,更要注重“强基固本”。突出“打基础、利长远”,坚持“提档次、求创新”。防止和解决“一马当前、千军滞后”“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质量。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关于印发<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集师党发〔2017〕29号)要求,组织好全体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维护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加强《党章》专题学习培训,把尊崇党章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和广大党员日常管理的根本标尺。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重点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开展政治理论考评测试。加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力度,推出一批学习典型、模范单位和突出人物。认真学习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引导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切实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推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行动。深入贯彻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坚守政治忠诚,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政治生活,培育政治文化,强化政治担当,着力解决党不管党、党员不像党员和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认真学习贯彻《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党内法规制度,落实《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三级示范抓引领,推进联系服务师生常态化。继续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加大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结果运用和问责力度。切实提高学校党的领导水平和工作实效。
(二)提高新时代“党的思想建设”质量。十九大报告指出,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融互促。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坚持融入日常、严在经常,坚持抓住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抓实“教工支部、学生支部”“主题党日”“主题团日”活动,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全面做好我校“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担当作为谋发展,尽责实干促跨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开展“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行动。校党委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和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通报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建立完善意识形态综合治理体系,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督查巡察和定期考核,落实新闻采编发等各阵地各环节岗位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集宁师范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办法》,配齐配强校、学院两级意识形态专职工作队伍和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队伍。
推进统战群团“凝心聚力”行动。扎实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加强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商工作,组织引导统战成员助力转型发展。扎实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少数民族人士和统战工作“两支队伍”的教育培训。加大宗教政策宣传力度,预防境外宗教渗透和宗教非法传播。扎实做好新时代群团工作。强化民主管理、劳动保护、帮扶救助等工作。加强青年学生思想引导,开展“立德树人、师德师风”校训教育,推进“智慧团建”,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系列主题活动和家庭助廉助困活动。
(三)提高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质量。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开展“干部素质提升”行动。教育培养提素质。按照《集宁师范学院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围绕学校党建、行政工作要点、转型发展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全面加大干部实践锻炼力度。精准选任提素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凡提四必”,做好“青女少非”干部选拔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综合能力的分析研判,加大对专业骨干、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使用力度。严管厚爱提素质。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考核评价提素质。制定《集宁师范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优化年度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实施基层党建“提质增效”行动。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年”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的要求,落实自治区党委“北疆先锋”工程建设要求、《中共集宁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十大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学校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在基层党建“十化”上提质增效。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抓两头带中间,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落实《集宁师范学院教师党支部建设实施方案》,带动学生党支部,大力建设“六有”支部;组织生活常态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评星定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监督、考核评价等制度;党员培训全员化,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广大党员全部轮训一遍;党员管理制度化,探索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学生党员的分类管理制度;党务队伍专业化,配齐配强支部委员,积极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通过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提高工作本领;重点任务项目化,对重点工作分类实行项目化管理,开展基层党建重点项目督查调研活动;基础保障多元化,加强队伍、经费和阵地保障,建立逐年增长和强化机制;工作指导精细化,加强党务干部专业培训,建立标准化指导推动工作机制;工作手段专业化,提高党务工作专业化水平,利用信息手段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和手段;党建责任清单化,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完善常态落实机制。
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行动。按照上级人才工作总体思路,抓好学校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编制、岗位、薪酬等方面采取绿色通道,对急需紧缺的人才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开展招聘。严格执行《乌兰察布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校党委认真履行人才工作主体责任。
(四)提高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质量。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实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专项整治行动。落实《2018年全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内涵建设、转型发展、巩固评估成果、党内政治生活、基层内部管理等领域,严查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四种行为”表现。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十种表现”,坚决整治以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的作风以及变异的、隐形的“四风”问题。
(五)提高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质量。十九大报告提出,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开展“六大纪律”专题教育。将“六大纪律”教育作为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纳入教育和培训计划。不断深化“点、线、面”纪律教育模式,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学习教育具体化。结合身边及教育领域发生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开展多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知敬畏、守规矩、明底线,筑牢思想和纪律防线。开展对“六大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推进监督执纪“零容忍”行动。校纪委要坚持监督执纪无禁区、零容忍。完善谈话函 询诫勉制度,着力扎紧制度的笼子。重点围绕规范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加强对处级干部监督、规范选人用人、改进作风常态化,强化“四种形态”落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市委相关规定,继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监督,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抓住不放,严肃查处曝光。
(六)提高新时代“反腐败斗争”质量。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
推进惩治腐败行动。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解决“三公经费”等领域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处教育收费、科研经费管理、招生考试、人才引进、干部聘任、资产采购和处置、工程项目招投标、财务管理、私设小金库等腐败问题。
(七)提高新时代“党的制度建设”质量。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当中。
实施“制度执行落地见效”行动。重点抓好中央已经出台的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党务公开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和将要修订或出台的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健全制度执行机制,加大惩处追责力度,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四、推进步骤
“集宁师范学院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组织实施过程分为动员部署、推进落实和考核评价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20日至3月30日)。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意识,针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积极探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的有效措施和办法,精心制定党支部《“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4月5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制定的《方案》经校党委督导组把关、党委批准后印发。4月10日前,各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制定的工作方案,经所属党总支把关、上交备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方案》要对着问题来,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防止照抄照搬。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8年4月至11月)。校党委根据《“全市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四个一”工作机制(一个工作方案、一套工作制度、一本任务落实台账、一套文字影像档案),分步骤及时召开“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推进会、汇报会,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各自《方案》提出的任务,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和路线图。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及时向校党委组织统战部报告。
(三)考核评价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元月)。校党委开展“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总结评价工作,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逐个评价,逐个审核,不断巩固工作成果,促进形成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长效机制。将“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工作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评和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日常督查和督导组督导结果,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质量提升年”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校党委成立全校“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督查指导组和宣传教育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协调推进。把“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作为2018年党建工作的总抓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计划、有组织推进。校党委要推动“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的领导责任,党委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校纪委、党委组织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要对“提升年”任务要求、推进措施、组织方式等制定专题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在实施过程要有督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具体分工见附件《集宁师范学院“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任务书》和《关于编制和落实学校“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专题教育”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强化督查指导。校党委成立督查指导组,督查指导组要抽调人员组成若干督查小组,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重点督查“树立一个意识”“开展三个教育”“推进十个行动”“提高七个质量”的工作情况,以及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和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督导组成员要深入研究党委的部署要求,熟悉党内各类法规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工作和业务能力,确保能够准确有效开展督导工作。
(三)强化工作融合。校党委要将“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中,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评星定级、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四风”问题整改、巩固评估成果、转型发展、巡视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要落实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校党委报告推进“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工作制度、各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由宣传教育组组织协调,动员多种宣传手段,开设学习教育专栏,宣传我校“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典型做法和取得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的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知晓率和认可度。要积极开展主题研讨和观摩学习,努力形成全校上下抓党的建设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问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健全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校纪委、党委组织统战部和宣传部要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监督问责,敢抓敢管,坚决防止和纠正“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重视程度不够、履行责任不到位的,下发督办整改通知,及时约谈提醒相关负责人;情节较重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集宁师范学院“党的建设质量
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前贵
副组长:朱玉东 张利平(常务) 刘 春 许 卫
阿拉腾巴特尔 梁 政
成 员:朱俊仙 张 富 刘国栋 欧 军 赵向军
顾建峰 李 耀 张妙珠 宋 勤 谢 军
李景杰 戈 华 温世明 院丕文 刘国义
石德林 李 荣 刘剑虹 赵国才 魏智所
刘 嵘 孙 霞 张来锁 李青龙 兰林世
周关锁 王玉瑛 沙仁格日勒 韩天荣 李 莹
曹兴明 张云云 王汉君 刘凤龙 焦俊亮 史 敏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宣传教育、督查指导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朱俊仙
副组长:海 棠
联络员:李 海 唐学明
职 责:
1.负责协调各组开展工作;
2.负责总体策划、调度和情况汇总;
3.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筹备;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教育组
组 长:张 富
副组长:杨瑞芳 秦雪峰
联络员:康肇华
职 责:
1.负责新闻报道、舆情引导和典型宣传各项工作;
2.负责督促指导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指导组
组 长:赵向军
副组长:田玉春
联络员:郝彦霞
职 责:
1.负责抽掉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并联络指导各督查小组开展工作;
2.了解掌握各级党组织“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工作情况,督促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向其他各组通报“推进年”工作情况;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