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依据《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各二级学院、部门于2月26日之前,填写《集宁师范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康海荣老师,电子版发送443918038@qq.com。
附件一:集宁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二:集宁师范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月12日